珠海泰诺麦博IPO: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重启后第一个被受理 存在未弥补亏损 10 亿 1-3 月主营业务收入 16.3 万!
珠海泰诺麦博IPO: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重启后第一个被受理201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16.3万存在未弥补亏损10亿!
上交所发行审核网站显示,珠海泰诺麦博科创板IPO已经被受理。
1、IPO说明书显示,泰诺麦博以第五套标准申报科创板获受理,这是证监会“1+6”新政公布后“科创-资本”双循环的新品种。
2、不盈利能IPO,其实是全球资本市场的惯例。其实感觉目前我们的IPO标准对一般企业有点飞一般,比如目前的全球经济环境之下,你要求公司高速增长才能IPO,可能性不大。所以我们看到,此前的很多是都是在行业景气的时候IPO,比如大量的光伏企业,然后上市之后行业向下,募资扩大产能,让行业更卷。
3、注册制下,假如能找到几个非赢利好标的投资是很好的。非盈利企业IPO,首先必须会有一个好的故事,比如医药企业肯定有一个产品管线。但注册制就是需要投资者个人自己好好看招股说明书的。
4、泰诺麦博的故事是这样的。公司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新替妥®)已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是全球首款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是抗感染领域首个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的国产创新生物药,也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快速通道”资格。
5、但有一个产品和成为市场的产品,并且盈利是二回事。IPO说明书显示,公司201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16.3万,而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超过10亿!
6、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HUAXINLIAO和郑伟宏,话说看到IPO说明书开头HUAXINLIAO的英文签名就后翻了,果然是美国国籍,不过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不管哪里人科创板就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心态。
7、控制人似乎对公司很有信心,因为2025年6月18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回购协议》,其中关于实际控制人承担回购义务的约定如下:若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后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终止、上市申请被驳回/否决、上市申请失效、或者公司未获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同意注册的批复/批准,则实际控制人同意自前述事项中先发生的日期起承担《关于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C轮投资协议》)项下实际控制人向投资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8、总之,注册制下,一切的投资行为应该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上交所发行审核网站显示,珠海泰诺麦博科创板IPO已经被受理。
1、IPO说明书显示,泰诺麦博以第五套标准申报科创板获受理,这是证监会“1+6”新政公布后“科创-资本”双循环的新品种。
2、不盈利能IPO,其实是全球资本市场的惯例。其实感觉目前我们的IPO标准对一般企业有点飞一般,比如目前的全球经济环境之下,你要求公司高速增长才能IPO,可能性不大。所以我们看到,此前的很多是都是在行业景气的时候IPO,比如大量的光伏企业,然后上市之后行业向下,募资扩大产能,让行业更卷。
3、注册制下,假如能找到几个非赢利好标的投资是很好的。非盈利企业IPO,首先必须会有一个好的故事,比如医药企业肯定有一个产品管线。但注册制就是需要投资者个人自己好好看招股说明书的。
4、泰诺麦博的故事是这样的。公司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新替妥®)已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是全球首款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是抗感染领域首个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的国产创新生物药,也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快速通道”资格。
5、但有一个产品和成为市场的产品,并且盈利是二回事。IPO说明书显示,公司201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16.3万,而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超过10亿!
6、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HUAXINLIAO和郑伟宏,话说看到IPO说明书开头HUAXINLIAO的英文签名就后翻了,果然是美国国籍,不过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不管哪里人科创板就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心态。
7、控制人似乎对公司很有信心,因为2025年6月18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回购协议》,其中关于实际控制人承担回购义务的约定如下:若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后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终止、上市申请被驳回/否决、上市申请失效、或者公司未获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同意注册的批复/批准,则实际控制人同意自前述事项中先发生的日期起承担《关于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C轮投资协议》)项下实际控制人向投资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8、总之,注册制下,一切的投资行为应该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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