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客户王女士,于2019年8月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大福星保险,其中附加了福星重疾、住院费用等险种。客户缴费至2022年1月,后未持续缴费,失效期间为2022年1月-2025年04月,客户于2025年4月提交复效申请,经保险公司评估,保单项下主险及长险险种审核通过,正常恢复效力。2025年4月王女士因右肺恶性肿瘤治疗,后至保险公司申请医疗险理赔,经调查核实,2025年3月王女士因肺炎住院,CT检查见右肺上叶前段见部分实性结节,恶性待排。理赔审核考虑客户本次不实告知明确,失效期间存在异常增加的风险,影响复效承保,本次拒付解约处理。 

【案例分析】

2022年1月到保单应缴期,为避免客户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公司多次通过电话提醒客户及时缴纳保费,并且保单续期服务人员也多次电话联系提醒客户及时缴纳保费,以及保单断缴风险,客户表示已知晓。

保险合同的履行依赖于投保人按时缴纳保费,王女士因未按时缴费失去保障。我们可定期检查保单状态,确保保费按时缴纳,避免因疏忽导致保单失效,发生风险无法得到保险责任兑现。 

【案例分析】

保单条款中通常会设置宽限期,客户可充分利用宽限期补缴保费,若宽限期结束后仍未缴费,保单将失效,失去保险保障。若保单已失效,客户可通过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但需重新审核健康状况并补缴欠缴保费及利息,且复效不一定成功。

保险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保人应严格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保单持续有效。若因未缴费导致保单失效,将直接影响保险保障。因此,客户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缴费时间和宽限期规定,并在投保后定期检查保单状态,确保保费按时缴纳,以保障自身权益。

(供稿:平安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