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被欠债”百万成老赖:父亲擅加妻女名字,法院终还公道

 

12岁本是无忧无虑的年纪,却因父亲的一次擅自操作,卷入债务纠纷,被动背负百万债务成为“老赖”。近日,浙江宁波一起离奇的“未成年人成被执行人”案件引发社会关注,随着法院依法撤销原案法律文书,12岁女孩小赵(化名)的限制高消费令终于解除,这场持续两年的荒唐闹剧画上句号。

一、“被负债”背后:父亲的糊涂操作

2021年,小赵的父亲赵某某因经营需要,向朋友王某借款100万元。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赵某某未经妻子和女儿同意,擅自将二人名字添加为共同借款人。2022年,因赵某某未能按时还款,王某将三人诉至法院。由于小赵母亲长期在外打工,父女俩未出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三人共同偿还债务。

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强制执行,12岁的小赵不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被限制高消费。直到学校通知家长“孩子无法参加研学活动”时,小赵母亲才发现女儿莫名成了“老赖”。“她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好,怎么可能借钱?”小赵母亲震惊之余,立即委托律师提起再审申请。

二、法律博弈:撤销判决的关键证据

在再审程序中,律师指出两大核心问题:

• 主体资格存疑:小赵年仅10岁(借款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其签名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程序违法:原案审理过程中,法院未核实共同借款人身份,未向小赵及其母亲合法送达法律文书,导致二人丧失抗辩权。

经法院调查,赵某某承认借款合同上妻女签名均为自己代签,且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023年5月,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决,驳回王某对小赵母女的诉讼请求,小赵的“老赖”身份终于得以洗脱。

三、社会反思:未成年人权益如何守护?

这起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两大漏洞:

1. 法律程序的严谨性:部分基层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未严格审查主体资格,导致“被代表”现象发生。

2. 家庭责任的边界:个别家长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家人名字随便用”,却忽视了擅自代签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未成年人不是家长的附属品,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本案代理律师表示,近年来“被负债”“被挂名法人”等事件频发,监护人需增强法律意识,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实质审查。

四、制度完善:从个案到长效机制

为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宁波中院已出台相关指引,要求:

• 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必须核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禁止监护人滥用代理权;

•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列为被告的案件,法院需主动审查是否存在冒名顶替情形。

如今,小赵终于能重返校园,继续她的正常生活。这起案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维权胜利,更成为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升级的重要案例——它提醒所有人:法律的温度,不应让无辜的孩子承受成人世界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