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有息负债近23亿元 买贝特电子拟改现金收购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4日讯 扬杰科技(300373.SZ)昨晚发布了关于继续磋商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及终止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据扬杰科技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原拟向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67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对于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扬杰科技表示,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对方数量较多,截至目前,交易双方尚未能就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根据目前的谈判进展、审计评估工作的进度等工作情况,预期继续推进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无法在年内完成交割。基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综合考虑目前交易的实际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审慎研判后,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友好协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另行磋商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具体交易事项协商一致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扬杰科技于2025年7月2日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协议中为“乙方”)签署《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现金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双方同意终止扬杰科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且各方同意继续磋商扬杰科技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及其他股东持有贝特电子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深交所网站2024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终止对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贝特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深交所于2023年6月27日依法受理了贝特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贝特电子向深交所提交了《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贝特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扬杰科技短期借款为12.6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73亿元,长期借款为5.60亿元,据此计算,扬杰科技有息负债共计22.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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