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发股鑫宏业拟不超3亿元定增 2023年上市超募10.5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鑫宏业(301310.SZ)6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超融合导体线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大功率充电连接及冷却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核电站用特种电缆及电气贯穿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主承销商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询价结束后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2025年第一季度,鑫宏业营业收入为7.55亿元,同比增长5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4亿元,同比增长20.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32亿元,同比增长17.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0亿元,上年同期为-0.21亿元。
2024年,鑫宏业营业收入为26.48亿元,同比增长3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同比下降29.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亿元,同比下降27.7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67亿元,上年同期为-2.06亿元。
鑫宏业于2023年6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为2,427.47万股,发行价格为67.28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魏思露、陈颖。
鑫宏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63,320.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736.92万元。鑫宏业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105,136.92万元。2023年5月30日,鑫宏业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44,6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鑫宏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3,583.26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0,198.82万元。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以公司总股本97,09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549,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8,839,440股。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14日。
目前鑫宏业处于破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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